打官司如何“打证据”?“刑事自诉”如何避免证据不足?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11-08 00:11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受害者提出刑事自诉需要充分的证据,但由于缺乏辨别证据的能力、收集证据的能力、没有证据等原因,经常出现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现象。芜湖刑事律师提醒您:如何处理刑事自诉案件的不足,可以根据刑事自诉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决定。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污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3、虐待案件;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件;
2、非法侵入住房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件 ;
4、重婚案;
5、遗弃案件;
6、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实对被告侵害自身人身安全、财产权利的个人行为理应依法追究刑事处罚,而公安部门或是检察院早3、已做出未予追责的书面形式决策的案子。
刑事自诉案件不足该怎样处理
1、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法院不应受理立案申请。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
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若未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处于相应的行政处罚,后由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
3、对于已经立案,由于缺乏罪证,被害人撤回自诉或被驳回自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自诉或被害人提出撤诉,经准许后,整个诉讼就结束了。如果被害人对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自诉不服的,被害人有权提出上诉。
5、事实上,即便法院受理也审理了刑事自诉案件,但如果证据不足的,法院也会依法判据无罪的。
芜湖刑事律师:“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为了避免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在法院起诉前应准备足够的证据。如果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建议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办案。无论是收集证据还是处理诉讼事宜,刑事辩护律师都可以提供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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