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律师: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07-08 00:05
芜湖律师: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嫌疑人,缓期执行满期后依规减至无期徒刑的,不可以低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满期后依规减至二十五年刑期的,不可以低于20年。
限制减刑主要用于被被判死刑缓期2年实行的犯罪嫌疑人,在限制减刑后通常犯罪嫌疑人最少要服刑20年。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本文将逐一向您介绍这个问题。
 
首先,限制减刑意味着什么?
《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对被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及其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违法犯罪被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依据违法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做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二、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最少要服刑是多少年?
具体而言,《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中增加了一项特别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刑实行限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刑期不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刑期不少于20年。“这项规定限制减刑的犯罪者可以减刑,但必须保证最低刑期。
 
第三,有必要限制那些获得死缓的人的限制减刑。“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谨慎适用死刑”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死刑政策。
由于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相对宽松,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只要不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然而,缓刑制度可以适用于犯有更严重罪行的罪犯,例如暴力罪犯,他们可以在减刑或假释10年以上后获释或假释。很难达到矫正罪犯的教育效果。
面对死刑和死刑执行缓刑之间的“生死两重天”刑罚力的巨大落差,有必要对犯有暴力犯罪等重罪的罪犯限制减刑。 刑法修正案(8)对死刑执行缓刑适用减刑是坚持犯罪适应原则和严格刑事政策精神,纠正死刑偏重,减轻死刑执行缓刑的大规模刑法调整。
即使罪犯被判缓刑,那也不会必然导致会使用限制减刑。这一般是针对那种罪行极其恶劣、犯罪手段十分残忍,且人身危险性很大的死缓犯。
 
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死刑执行缓刑中的罪犯、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等暴力犯罪,在缓刑中,法院根据该犯罪情节的大小和结果的轻重来做出限制减刑的决定
(2)限制减刑也就是说对犯罪分子实际上有期徒刑或是至少的服刑時间的要求,比如在被裁定缓刑的,缓刑满期后判刑为无期徒刑的,则其至少的服刑時间不可以小于二十五年;要是在缓刑满期后判刑为刑期的,则其至少的服刑時间不可以小于20年。换句话来说,被限制减刑的罪犯最少也要服二十年的刑。
(3)如果罪犯对限制减刑的决定提出上诉,罪犯的亲属也可以在罪犯同意后提出上诉。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由罪犯在审理案件后判处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问题,减刑不受限制,减刑限制应当解除。
(4)针对并处死刑缓期执行,单沒有限制减刑的案子,要是最高法院感觉原裁定沒有难题的,则不可以改判,要是觉得的确是要限制减刑的,则理应在二审的裁定起效以后再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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