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仑港湾公司与业主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04-05 22:06
华伦港湾公司在开发华仑港湾小区的过程中,其印刷楼宇宣传资料特别强调华伦港湾地区所有楼栋4.8架线层,拓展结构完全透明园林景观开拓公共空间,供业主休闲使用
马冶、王华荣据此推广內容华仑海港企业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选购企业设计规划的8#2-2403房子
当马冶、王华荣购买这栋房子时,华仑海港公司没有通知8号楼的空地,它已经建立一个物业室、一个消防中心一个厕所直到房子移交后,马冶、王华荣发现了上述情况。
马也和王华蓉认为华仑港湾公司违反合同从中获利因此他们提起诉讼要求华仑港湾公司赔偿违约造成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华仑港湾公司公司判决生效十日支付马冶、王华荣赔偿金6000元。
华仑港湾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市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决
 
芜湖刑事辩护律师说法:
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中,对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内的房屋相关设施做出具体说明承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房价确定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
说明承诺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装入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属于该条规定情况典型案件审判结果规范房地产公司销售宣传行为,为促进交易防止虚假过度宣传保护许多房屋购买者的合法利益,具有积极明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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