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一定构成重婚罪吗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06-22 00:09
重婚行为一定构成重婚罪吗?今天芜湖律师为你讲解关于重婚罪的相关知识。
重婚字面意思是双重婚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院在1994年审批中强调: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实施后,有配偶的人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判罪定刑。
芜湖律师结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重婚是指一个人有配偶并又与另一个人结婚,或者在知道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有配偶人再次结婚;
(2).有配偶的人以夫妻的名义与其他人同居,周围的人认为他们是夫妻;
(3)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但是仍与之结婚的;
(4)明明知道别人有配偶,仍然以夫妻的名义与之住在一起,而且他们的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刑法》对重婚的认定不仅需要重婚行为和事实,还需要具备有故意重婚。因此,有重婚行为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
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他之后才处理的案子
告诉他之后才处理的案子,指由受害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出诉讼,人民检察院才给予审理的案子。主要包含以下四点:
(1)《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和诽谤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3)《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件。
(4)《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案件。
2,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明材料的轻度刑事案
轻微的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轻微,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等轻微的刑罚的案件。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事件强调了受害者的举证责任,自诉是否成立取决于受害者的证据的有无和证据是否充分。 如果受害者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明材料的轻度刑事案主要包含以下8点: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件。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
(3)《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
(4)《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重婚案件。
(5)《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案件。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要求的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伪劣商品案,可是危害性社会秩序和国家主权的以外。
(7)《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明材料对被告侵害自个人身安全、财产权的个人行为理应依法追究刑事处罚,而公安部门或是检察院未予追责被告刑事处罚的案子。
有关重婚的法律知识大家清楚了吗?如果再生活中遇到与重婚有关的案件,可以具体咨询芜湖刑事律师沈楚雄。

  联系人:沈楚雄律师

  传真:0553-7566855

  邮箱:scx7@qq.com

  芜湖律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7号伟星时代中心1807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合肥律所地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金源大道祥徽苑写字楼1号23层 安徽金太亚(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芜湖律师咨询电话 18955310625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