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处罚?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10-16 21:13
武装部队叛乱罪就是指采用武装部队抵抗的方式,以投靠境外机构或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或者意图投靠境外机构或境外敌对势力,而背叛国家和人民政府的形为。武装暴乱罪是指与国家或政府进行武装对抗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武装叛乱罪与武装暴乱罪在犯罪行为的构成上基本是一致的,即: 
1.构成两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 
2.都必须具有“组织、策划、实施”的具体行为。也就是说,组织和集会武装叛乱和武装暴乱犯罪活动、策划和计算策划行为以及直接参与武装叛乱和武装暴乱行为都是法律惩罚的目标。 
3.必须具有“武装”性质。叛乱分子或暴徒携带或使用枪支、大炮和其他武器来对抗国家或政府的犯罪行为。如果犯罪者不携带或使用武器,而仅使用一般暴力,如棍棒、石头等。,它不能构成武装叛乱罪或武装叛乱罪。武装叛乱罪与武装暴乱罪的主要区别,就在于行为人是否以境外组织或者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如果行为者的目的是投靠境外机构或境外敌对势力,而与国家或人民政府进行武装部队抵抗的,就是武装部队叛乱;如果行为者没有上述性质和目的,只是直接与国家或人民政府武装部队抵抗的,则是武装暴动。当然,在武装暴乱的犯罪过程中,罪犯也可能与国外的一些敌对势力勾结,但他们的反叛活动主要是针对政府的。对于武装叛乱,罪犯的主要目的是投靠境外组织或敌对势力。 

对于组织、策划和实施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罪犯,法律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处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首要分子或者严重犯罪的罪犯,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刑法还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对策动、威逼、串通、收买党政机关工作者、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部队叛乱或者武装部队暴动的犯罪分子还要求了严历的责罚。只要行为人策划并鼓动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实施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犯罪;或者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威胁或者强迫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或者利用金钱、财产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引诱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或者引诱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的处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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