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04-29 21:00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1、刑事案件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国家追责被上诉人刑事处罚的案子 , 实际反映为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宣判由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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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员**。自诉案件是自诉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到自诉追责被上诉人刑事处罚的案子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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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分成3类 , 第一类是说出才处置的的案子;第二类是受害人有证人证言证实的轻微刑事案件;第三类是受害人有证人证言证实对被上诉人侵犯自个人体、财产权利的情形理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而公安部门或是人民检察院未予追责被上诉人刑事处罚的案子。
2、刑事案情中 , 受害人能够和嫌疑犯、被上诉人和解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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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类案子 , 第一类是因民间争端引发 , 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 , 将会被判3年有期徒刑以内刑罚的;第二类是除渎职犯罪之外的将会被判7年有期徒刑以内刑罚的过失犯罪案子。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之内有过故意犯罪的不可以刑事和解。
3、自诉案件中 , 人民法院能够开展调解 , 自诉人和被告人也能和解 , 但受害人有证人证言证实对被告人侵害自个人身、财产权利的情形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而公安部门或是检查院未予追责被上诉人刑事处罚的案子 , 人民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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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展调解 , 归因于 , 该类案子虽列入自诉案件 , 但实质上应属自诉转公诉案件 , 人民法院针对公诉案子不可以调解。
4、自诉案件 , 经自诉人和被上诉人和解或人民法院调解 , 自诉人能够撤销自诉 , 被上诉人不必承当刑事责任。**案子 , 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上诉人和解的 , 公安部门能够向人民检察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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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从宽处理的提议。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从宽处分的意见;针对犯案情节较轻 , 不用判处刑罚的 , 能够做出不起诉的决策。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对被上诉人从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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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5、两方当事人和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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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被告方和其它相关责任人的建议 , 对和解的自愿性、合理合法开展核查 , 并主持制做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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