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玩游戏偷偷充值上万元,家长的血汗钱是否能追回?

来源:沈楚雄律师 添加时间:2020-04-18 22:56
        (原文刊载于大江晚报)近期,受疫情影响,中小学生在家通过网络学习。不少家长将自己的手机给孩子上网课,却不料一些“熊孩子”制造了一些让家长头疼不已的问题:偷玩游戏、不断给游戏充值 、打赏主播……金额从十几元到上万元,那么,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刷卡、用手机账户充值玩游戏,家长的血汗钱还能追回吗?
        这几天,家住镜湖区的李女士被自己12岁的儿子气得不轻。她发现儿子不仅利用上网课的时间,偷偷玩手机游戏,还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往游戏账户充值了一万多块钱。一万多元不是小数目,李女士焦急不已,又不知道这充进游戏账户的钱,能否要回来,该怎么要回来?记者调查发现,近期,李女士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一些家庭父母复工,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一些孩子拿起爷爷奶奶的手机玩游戏,为了购买游戏装备等偷偷充钱,老人手机欠费才发现了手机存在游戏支出的钱。钱不多的前提下,不少家长教育孩子后就算了,而像李女士遇到的孩子私下进行的大额游戏充值,该如何处理呢?
        记者咨询了沈楚雄律师,他认为:按照《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行为,除了纯获利或与自身年龄、智力等因素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外,其他的都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追认。至于8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行为均应由监护人代理。
        以李女士的情况为例,她的儿子才12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充值游戏一万多元的行为肯定既不是纯获利的行为,更不是与其年龄或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只要家长事后不同意或不追认,都应属于无效。也就是说,家长事后向游戏公司要求退款的行为是依法且正当的,游戏公司当然应及时将充值金额全部退还。
        同时,沈楚雄律师还提醒,如果查明网络游戏公司在实名制认证、付费等环节没有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网游公司还应承担相关责任。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但一些网络游戏直接默认使用手机号码就可以登录;一些游戏在关闭弹出的“实名制”提示框后,仍可以继续使用。
        此外,《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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