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一張某发银行的信用卡管理局免去凉山火情英烈透支卡未结清货款的宣传图,被广泛传播。
许多网民表示怀疑:因为消防员是一个高风险职业,信用卡申请以前被多次拒绝,但后来他们却被用取消所有债务来作为宣传。
4月3日,上游记者从几位律师处了解到,这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行为不仅涉嫌侵犯烈士的姓名权和名誉权,还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这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表示将尽快回复此事。
网民质疑:海报不尊重烈士
四川凉山火情和灭火殉职的英烈们拨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
然而,4月2日晚,微博和某发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海报被大量转发给朋友圈,免除烈士债务,并向烈士捐款,引发网民质疑。
上游记者在这张名为“致敬英雄”的海报中看到,这张海报是以消防员灭火救援为背景的。海报底部写着:“死于四川凉山森林大火的烈士是代表金凯某发卡银行的信用卡持有人。信用卡中心决定免除所有与大火抗争的英雄的欠款。
”其中,烈士名字及“免除”“所有未还清款项”被放大加粗。
海报下面刊登了4月2日晚前某发行银行信用卡员工向烈士捐赠的信息。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以免除烈士欠款作为主要内容的海报首发来自某发银行信用卡员工的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后,有网友通过微博等社交渠道质疑这一行为。
多名网友表示:“在民众都向烈士默哀之际,某发银行蹭了一波热点。
事前,消防员作为高危职位,想办张信用卡非常困难,事后反而用免除一个人的债务和‘捐款’来宣传自己。
”
网民发微博和朋友圈质疑这家银行的做法。
律师:不仅侵犯烈士名誉还违反广告法
芜湖刑事律师沈楚雄告诉你,全社会应该尊重英勇烈士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牺牲和贡献。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英雄烈士的姓名或者肖像,不得将其变相用于商标或者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无线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任何方式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发现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邮件、市场监督管理、英雄烈士保护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同时,芜湖刑事律师沈楚雄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征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的姓名或形象应事先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根据我国社会公众通常的认知,信用卡借款和负债是消极的社会评价,某发行银行如果没有烈士本人生前的同意,将其借款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违反金融机构的管理规定,与此同时也侵害了逝者的私隐,是对逝者人格权益的侵害。
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某家银行的行为涉嫌违法,将“英雄”的名字用作广告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以他人的痛苦换取自己利益。
可能会引起烈士的家属、同事及社会公众的反感与不适。
对此,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情况反馈给了办公室、产品推广部门和相关合作部门,并将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