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是附加刑吗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20-03-10 00:05

退赃是附加刑吗

在参与一些经济犯罪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大量的赃款,这些钱都需要支付,然后再交给国库。芜湖刑事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芜湖辩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芜湖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退回这类案件,是否另加惩罚呢?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网站汇编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退赃是附加刑吗

附加刑,是指刑法,处罚互补方法适用主刑。它具有两个独立的或者可以附加适用。追加处罚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退赃还赃,是指司法解释对职务犯罪情节的认定和量刑规定的两个高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3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追回赃款赃物案件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文的规定主要澄清以下三个意见:第一,盗窃赃物和赃物的追回应当在腐败和贿赂量刑的意义上有所差异;其次,"退还赃物"和"回收赃物"的量刑意义应当得到适当的区分;第三,在立案后恢复的经济损失或因客观原因而减少的损失不应影响到损失的后果的确定。

“意见”规定,全部或大部分犯罪所得的恢复和腐败案件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行贿案则需要视具体情况酌定从轻处罚。倡议不义之财罪犯及其亲属或办案机关在过程中犯罪所得的恢复涨势量刑积极配合应收回犯罪所得和办案机关调查的职权情况有所不同的处理的情况。

以上内容是相关答案。附加处罚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和退赃。这不属于罚金刑的范围,也不属于没收财产的范围,所以不属于附加刑。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网站上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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