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哪些?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11-19 21:08
刑事诉讼涉及当事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等。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什么?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包含着哪些人呢?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并参与刑事诉讼的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一、受害者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参加诉讼是因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直接侵犯。他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调查。正是由于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特殊地位,《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以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
1、指控犯罪行为;
2、依规申请办理侦查人员、检查员和审理工作人员回避;
3、参与诉讼;
4、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5、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调查的案件不进行立案调查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6、有证据证明被告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身亡的,其近亲属应由提起诉讼;
7、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议。

二、自诉人
自诉人,就是指在刑事自诉中以本人委托人立即向人民检察院提到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来说,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受害者、受害者的近亲或其法律代表。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一方。他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履行起诉职能。他的诉讼行为在诉讼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的一个重要诉讼主体。法律赋予自诉人在诉讼中以广泛的诉讼权利。
自诉人除具有起诉参与者的相互的起诉支配权之外,法律法规还授予其普遍的起诉支配权,主要包括:
1、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
2、申请办理审理工作人员、书记员、评定工作人员和翻译员回避;
3、参加庭审,参加法庭调查和鉴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取证,传唤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4、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5、请求法院调解或与被告人和解
6、审判前撤回诉讼;
7、阅读或收听庭审笔录,有权要求补充或更正;
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有权上诉。
9、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判断为有错误的,有提出申请的权利。
三、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罪,尚未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
四、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五、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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