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刑事律师:洗钱罪的量刑重吗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20-10-26 20:12

合肥刑事律师:洗钱罪的量刑重吗

当涉及到洗钱,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一般构成洗钱罪,并在不到5年有期徒刑,最重要的是要洗的非法所得资金洗钱,如果钱不是正当渠道涉足这一罪行,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网站上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肥刑事律师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合肥辩护律师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合肥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

洗钱罪的量刑重吗

关于我国洗钱罪的刑事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构成洗钱罪的,没收企业实施“上游信息犯罪”的犯罪活动所得数据及其发展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达到百分之五以上就是百分之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更加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工作十年通过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问题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笔者结合司法实践认为,主要是指洗钱数额特别巨大的;洗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上游犯罪”犯罪所产生的收益(指犯罪分子将“上游犯罪”所得收入用于合法或非法投资、经营、储蓄、放贷等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如投资所获红利、经营所得收入、储蓄所得孳息、放贷所获利润、兑换外汇所得手续费等)数额巨大的;洗钱行为导致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酿成新的严重犯罪,影响对重大犯罪的及时侦破,等等。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洗钱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洗钱罪的主体就自然人企业而言,是一般学生主体,即达到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法律责任管理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洗钱罪的主体;同时,修订后的《刑法》明确相关规定了单位亦可成为洗钱罪的主体。事实上,在认定洗钱罪的主体时,有一种发展情况分析比较研究普遍,即该罪的主体是共同犯罪信息主体。再细分,包括以下三种不同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非金融机构以及工作技术人员的自然人和社会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专业人员没有共同犯罪;第二种情况是,一般都是自然人和金融市场机构实现共同努力成为网络犯罪主体。上述两种基本情况是与洗钱需要提高金融组织机构及其影响工作岗位人员的协助我们才能更好完成自己这一思想状况相适应的,从前面所列举的洗钱行为的表现也可以及时发现之。正是这使得洗钱具有了更大的危害性,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有些“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为洗钱而贿赂银行或其他互联网金融投资机构的工作会计人员,从而使洗钱得以顺利开展进行,破坏了金融行业机构建设工作部门人员,特别是某些身为金融业务机构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过程中人员的廉洁自律的作风,这些教学工作人员的腐败蜕化,使得洗钱犯罪的“障碍”大为减少,阻却洗钱失去了坚固的阵地。第三种情况是,单位和单位共同构成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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