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伪证后后悔了怎么办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20-07-22 20:38

伪证后后悔了怎么办

作伪证是妨害我国对于司法程序公正的行为,作伪证情节发展严重是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可以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有些人作伪证后可能会导致出现后悔的情形,那么伪证后后悔了应该学习如何正确处理的?面由网站小编为读者信息进行分析相关理论知识的解答。合肥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合肥刑事律师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合肥辩护律师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伪证后后悔了怎么办

按照双方之后伪证遗憾刑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庭宽大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刑事处罚。

《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刑法》

第67条[交出]自首的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刑事谁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强制执行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认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的,视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我们如实供述自己对于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学生特别严重影响后果可能发生的,可以通过减轻经济处罚。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法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作用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信息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通过陷害他人进行或者企业隐匿罪证的,处三年实现以下有期徒刑研究或者对于拘役;情节发展严重的,处三年大学以上就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伪证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1、只有在刑事法律诉讼中我们才有可能构成伪证罪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依法追究伪证的刑事责任,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虚假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行为不按罪论处。 在刑事诉讼中,它包括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整个过程,特别包括侦查(预审)、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等。

图2。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有四种类型。

其中,证人是指知道这个案件全部企业或者其他部分学生真实发展情况,以自己的证言作为一个证据能力的人。鉴定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行为进行社会科学技术鉴定和判断的具有一种专门学习知识的人员。记录人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实践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中国各个重要环节的诉讼经济活动内容进行数据记录生活的人。在实践中,记录人一般由侦查员、书记员担任。翻译人是指受公安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服务人民对于法院的指派或聘请,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活动中担任外国语言文字或者本国民族实现语言文字翻译研究工作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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