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律师网。合肥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安徽合肥律师网。合肥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沈楚雄律师咨询电话 18955310625

沈楚雄律师说法: 安徽合肥律师网。合肥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安徽合肥律师网。合肥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合肥律师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合肥律师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合肥律师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联系人:沈楚雄律师

  传真:0553-7566855

  邮箱:scx7@qq.com

  芜湖律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7号伟星时代中心1807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合肥律所地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金源大道祥徽苑写字楼1号23层 安徽金太亚(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芜湖律师咨询电话 18955310625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