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律咨询之关于交通事故的各类问题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04-01 17:11
问: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是否有权扣留车辆? 
答: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及其亲属担心事故损失不予赔偿,但通过适当渠道寻求庇护是可以理解的,例如及时向事故责任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上诉前的投诉。财产保全,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产保全等措施。受害者不应扣留自己的车辆或驾驶执照,否则将损害其权益。如果需要扣留车辆,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扣留车辆,车辆牌照和当事人的有关文件,也不得擅自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司机和货物。


问:车主是否应对因车辆被盗造成的损坏负责? 
答:只要机动车辆的所有者对法律给予了应有的重视,就应该认为他对车辆被盗事故不负责任;在车辆被盗后,车主失去了对车辆的有效控制,导致车辆损坏没有过错,并且不承担对受害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车辆被盗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司机不是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如何计算城市车祸中农民工的死亡赔偿金额?
答: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诉讼所在地法院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 20年。 死亡赔偿按照某些标准支付给死者家属。在选择本标准时,有必要选择管辖法院最有利地方的法院,或充分证明居住地的收入高于诉讼法院的收入,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农民工的朋友们必须特别注意“高不低的原则”是在心里。 

问:驾照考试合格未领驾照,保险公司是否拒绝付款? 
保险公司不支付财产损失。但是,对于人身伤害,当地法院有不同的做法。有些人已向保险公司承保赔偿责任,而其他人则裁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我们认为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更符合保险的性质,而不仅仅是打捞费用。商业保险基本上不付钱。
问:醉酒驾驶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可以拒绝付款吗?

 答:这种情况与未经许可的驾驶基本相同。被保险人因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免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但如果受害人受伤或受伤,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特别协议,受害人的家属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


问: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过程是什么?
答:(1)事故证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检查,调查交通事故及相关检查鉴定结论的证据。交通事故证明书应当载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意外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 
(2)事故证明的生产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查现场交通事故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确认函。对于需要检查和认证的人员,应在核实和鉴定之日起五日内提交交通事故证明。也就是说,事故证明通常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生成,检查和鉴定通常不超过28天。特殊情况需要上级部门批准长达68天。 未发现逃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签发道路交通事故证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在受害者身上提供服务。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应当说明时间,地点,受害者的情况以及调查取得的事实。如果有证据表明受害者有过错,请确定受害者的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受害者有过错,请确定受害者。人们没有责任。 如果不能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说明当事人的时间,地点,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并将其交付。
 (3)事故鉴定的补救方法事故鉴定是道路交通事故中非常重要的证据,直接决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于其性质是处理交通事故,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如果您不同意事故证书中的责任分工,通常只使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审查,另一种是在民事赔偿诉讼中证明法院对事故的责任。 1,审查: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重新识别事故。重要的是要注意,这份书面审查必须在交付事故证书后三天内提交,否则将失去审查的机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审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受理的任何一方;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嫌疑人; (3)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驶过道路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审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内容由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1)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工是否公平;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的时限: 自接受审查申请之日起30天内。
2,复习方法: 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当事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当事人参加会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为期九天。    终止审核的事项: 审查复审期间,如果当事人对事故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审查。
  审查结果: (1)经审查,如果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不明确,证据不充分,责任不公平,或者调查和裁定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作出审查结论,原案件处理单位应责令重新调查确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重新确定的审查结论后,原案件处理单位应在十日内按照本条例重新调查,重新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调查需要检查或者认证的,原办案处理单位应当自确认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2)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分工公正,调查程序合法,并得出结论。应对原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报告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审查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当事人并当场公告审查结束。如果当事人不在场,他们应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审查结论提交给当事人。 评论数量: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限于一次。 由于事故证明的性质是证据,因此事故证明对方提供的证据足以使法院接受该信件,从而不会从确定的事故责任中接受事故证明。

问: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证明?
答:有两种方法: 1.投诉或回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上级公安机关认为存在错误,可予以撤销,责令重新办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检查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警进行交通事故的现场监督,查处违反法律法规。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发现应当及时纠正错误。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组,由具有较高交通事故处理资质的交警组成,负责交通事故鉴定的审查和审查。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事业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在检查或公众投诉期间“通信事故确认书”中有任何错误,则应作出取消“交通事故确认书”的决定。 “验收证书”应由主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单独编制。 组织者拒绝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决定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撤销或变更,并按《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调查错案。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事故证明提出异议,并澄清了原因。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该法院。 由于交通事故证明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必须在法庭上进行盘问,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解释其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用并有权确定事故责任的比例。

问:对没有过错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吗?
答:道路交通侵权责任是根据不同的条件: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驾驶员和行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采用无过错原则。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也应承担不超过赔偿责任的10%。只有在事故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为引起的情况下,机动车辆方才能免除责任。


问: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估?
答:残疾人评估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或聘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并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进行评估,评估伤残人员的残疾程度。道路交通事故。  如果交通事故中涉及交通事故的一方因交通事故受伤或需要进行残疾评估,则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天内,直接由事故造成的伤害或由受伤可能在15天内。受害方首先向公安机关申请残疾评估,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评估。如果受害方不适用,则视为一般伤害。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残疾评估申请后30日内进行残疾评估,并向当事人提出残疾评估报告。
公安机关评估残疾程度的依据:一是医院证,二是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残疾状况,将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分为10级。如果受伤人员达到两级或更高级别的残疾,残疾程度应为最终评估结论,但残疾程度应另行说明。 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残疾评估,可以在收到评估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书面重新评估。这里的“党”仅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伤害而被禁用的一方,并且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重新评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重新评估的结论。根据规定,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评估的结论是最终决定。

问:事故发生时我没有报案。我可以事后报案吗?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事故发生时未报案,事后报告,公安机关应当在报告后10日内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证据,公安机关未对交通事故进行核实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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