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犯洗钱罪,以帮助如何量刑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20-08-09 20:12

犯洗钱罪,以帮助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犯罪的客体比较复杂,包括对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的破坏等,而洗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也就是说,使非法财产合法化,洗钱的共犯如何判刑? 以下由网站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合肥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合肥辩护律师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合肥刑事律师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犯洗钱罪,以帮助如何量刑

依据目前我国经济刑法的规定,帮助进行洗钱构成一个刑事犯罪的,按洗钱罪追究刑事法律责任,而怎样判刑要依据企业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违法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恐怖主义活动环境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中国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秩序以及犯罪、金融机构诈骗信息犯罪的所得数据及其问题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社会行为方式之一的,没收学生实施通过以上分析犯罪的所得结果及其影响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就是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更加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一个基金账户;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工具或证券;

(三)通过转账或者没有其他结算管理方式可以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帮助汇出资金;

(五)以其他方法进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据及其经济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处罚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洗钱罪的性质

洗钱犯罪不但直接扰乱经济秩序,妨害司法机关对犯罪的侦破,而且还间接侵犯“上游犯罪”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同时,在一定意义上,它又是“上游犯罪”的后续,严重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因此,单纯地以其中的某一方面论及该罪的性质明显不妥。而如何认定其犯罪性质并进而依此对之予以分类,要根据各国同这种犯罪作斗争的实际情况并考虑该罪侵犯的主要客体而定。洗钱犯罪的经济侵害性决定了它在当代中国所侵害的主要客体应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洗钱犯罪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规则,而且严重侵犯了“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洗钱犯罪的目的是隐匿、转移和改变犯罪所得的性质。然而,主张将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合并规定的人,主要考虑两种犯罪之间的因果关系,以避免一切犯罪的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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